我委加强督导 促降成本政策落地生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4-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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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市发改委制定了一系列阶段性价格政策,主要涉及水、电、气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等四个方面。

为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企业受益不留死角,市发改委深入各县区进行调研。一方面,深入生产经营企业调研。在宣传价格政策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目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用水电气成本情况,重点是享受价格政策优惠情况。另一方面,至供电、供水、供气企业现场查看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主要了解价格政策宣传情况、享受优惠企业范围、价格优惠幅度、价格政策执行时间等,同时要求各执收企业一定严格落实价格政策。

各县区在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对能够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企业自行申报,由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在记收费用时直接给予价格优惠。对界定条件不明晰的企业,发改部门将配合执收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会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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