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落实“四大举措”快速推进“标准地”改革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舒城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3-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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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标准地”改革会议后,舒城县迅速行动,有条不紊推进“标准地”改革。

一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2月19日上午,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县“标准地”改革工作。

二是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杨丙红常务副县长和刘浦生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是压实部门工作责任。2月25日,县发改委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人研讨拟定《舒城县“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和“标准地”准入产业、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体系。按照六安市改革任务分工清单,结合舒城实际,明确部门牵头责任,全面启动区域评估工作。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完成,节能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待市有关部门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正在加快推进。

四是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舒城县“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舒政秘〔2021〕16号文件及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标准地”改革的目标:2021年6月开始,县开发区(城关园区、杭埠园区)新增出让的产业用地原则上都要实行“标准地”模式进行供地。2021年底前开发区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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