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8 22:44 信息来源:六安民生工程办公室 作者:曹蜀皖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对霍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41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霍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霍邱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1546.5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 1381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65.5万元。霍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实施8所建设项目目标任务7所:新建2所、改扩建5所),其中新建幼儿园2所分别潘集镇中心幼儿园和夏店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6,分别为孟集镇中心幼儿园、冯瓴乡新仓幼儿园、白连乡西河幼儿园、王截流乡中心幼儿园、新店镇新民幼儿园、县直中心幼儿园水门塘分园及大同路分园。至202012月底冯瓴乡新仓幼儿园、白连乡西河幼儿园、新店镇新民幼儿园和县直中心幼儿园水门塘分园及大同路分园完成竣工验收潘集镇中心幼儿园完成主体验收;至2021年1月王截流乡中心幼儿园完成竣工验收,孟集镇中心幼儿园和夏店镇中心幼儿园完成主体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3297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1862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31.88万元,确保了应助尽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76号)文件的培训实施要求,该县通过开展远程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骨干教师培训及园长专项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辅导、远程研修、校本培训、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629人次(年度目标任务38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我省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霍邱县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霍邱县)。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2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8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3

财务监控有效

3

1.5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3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6.5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3

等级

优秀

2、霍邱县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相关程序执行规范;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但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存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项目标识牌不规范现象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且存在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但分部验收合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幼儿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3分。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8分

(1)建设项目立项: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批复霍邱县学前教育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0]107号)与《关于重新批复霍邱县学前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0]108号)下达了方案批复项目内容含新建夏店镇幼儿园及潘集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孟集镇中心幼儿园,程序执行规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2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该县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霍政办[2017]269号),分项做好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霍邱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1546.5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 1381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65.5万元。均已到达霍邱县教育局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考评得分39.5分)

1、项目管理1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六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六教秘[2017]3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霍邱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年度实施办法、项目管养实施办法以及学前教育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县教育局项目办对全县学校建设工程进行了现场督查,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了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执行较规范。该县建立健全机制,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先勘察设计、项目评审、审批,后招标,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经项目现场查看,孟集中心幼儿园存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项目标识牌不规范现象潘集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提供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资料,不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扣1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助对象所在幼儿园将幼儿信息与扶贫局、民政局和残联提供的困难学生数据库比对,经过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确保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再向财政申报资金后,由农村局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确保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8分

2、资金管理25.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和制度规定支付,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经查验,至检查日已支付工程款及设备等款项合计850.78万元2020年度支付548.92万元,2021年支付301.86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款项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现场抽查潘集镇中心幼儿园和孟集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的资金支出相关的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幼儿园园内资助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幼儿园事业收入的3%,抽查三家幼儿园均符合相关标准,其中霍邱县直中心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06%,彭塔乡中心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15%,冯瓴乡中心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02%。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县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在2020年2月20日前向市教育和财政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扩大资源”类、“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及当年资金申报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统计表等。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5)财务监控有效:该县教育局项目审核小组学前教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提供了简短的监督检查的反馈结果。但有效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存在工程款付滞后现象(如水门塘分园维修改造及大同路园挡土墙围墙工程存在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款合计114.00万元一次性支付现象,施工合同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后价款97%。)扣1.5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5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29.5分)

1、项目产出29.5分)

1项目完成率: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2020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至202012月底冯瓴乡新仓幼儿园、白连乡西河幼儿园、新店镇新民幼儿园和县直中心幼儿园水门塘分园及大同路分园完成竣工验收潘集镇中心幼儿园完成主体验收;至2021年1月王截流乡中心幼儿园完成竣工验收,孟集镇中心幼儿园和夏店镇中心幼儿园完成主体验收,扣2分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3149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25.96万元对全县在园符合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实了全覆盖。

霍邱县“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情况:通过开展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专业补偿、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访名校浸润式培训、优秀园长高端研修培训等工作,合计培训各类幼儿教师(园长)培训629人次(年度目标任务380人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3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该县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现场查看资料,潘集镇中心幼儿园开工时间2020731、水门塘幼儿园开工时间2020813、新店镇新民幼儿园开工时间2020926、夏店镇中心幼儿园开工时间202076日,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此项扣1.5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3149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25.96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完成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6.5分。

(3)质量达标情况: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部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潘集镇中心幼儿园集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潘集镇中心幼儿园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主体验收,集镇中心幼儿园至2021年1月已完成主体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乡村教师培训结业率100%。现场抽查了相关培训教师的结业证书6人:朱含笑、禹红燕、段琼、付娟、李玲玉和夏君,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结业率1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无超规模或缩减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的8个项目,至检查日三个项目完成主体验收、五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均表示满意。其中:在孟集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郭忠德、李中文、戴国胜、李玉钱、卢传学;在潘集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王业林、陈传书、王业清、牛传宝、王永国,受访群众均对该项惠民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资助幼儿何芷萌、陶雨昕、孟梦、张晨雪、刘美琪五位幼儿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对此表示感谢。

我们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临水镇英才幼儿园吕璐、长集镇中心幼儿园赵明红、众兴中心幼儿园王红、长集镇钱店小学附属幼儿园易勇、白莲乡中心幼儿园黄昌霞)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参训老师均认为通过培训,对自身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教育理念有了较大转变。建议以后多组织类似的培训、培训时间安排更合理些。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建议

1、基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规范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以及项目标识牌。

2、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3、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序时进度,严格执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

关于对金寨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38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金寨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了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金寨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总额834.5万元(皖财教〔2019〕1379号、〔2020〕847号文),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682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52.5万元。金寨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共计划实施5个建设项目,其中新建幼儿园1个,为槐树湾乡响山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4个,分别为吴家店华润幼儿园、天堂寨中心幼儿园、金江实验幼儿园明发分园、梅山镇红村社区幼儿园。2020年度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完工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4012人次(目标任务1807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60.48万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 [2020]7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疫情期间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项目等国培省培项目培训,累计完成幼儿教师培训1080人次(计划培训105人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金寨县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金寨县)。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8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2.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3

财务监控有效

3

2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4.5

等级

优秀

2、金寨县新建改扩建项目均为2019年提前实施,但项目立项、可研论证等相关程序执行不规范;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但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新建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建设项目在资金支付不能完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幼儿园和教师宿舍设计在同一栋建筑物)且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且质量达标,建设项目均完成了竣工验收或决算审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金寨县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4.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2分)

1、项目立项(6分)

(1)建设项目立项: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寨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19】115号)下达了方案批复。金寨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为2020年1月。但该县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均为2019年度提前实施,程序执行明显不规范,扣2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不得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该县根据《金寨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年度实施规划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金寨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总额834.5万元(见皖财教〔2019〕1379号、〔2020〕847号),县财政已分次拨入金寨县教育核算中心专项资金834.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39.5分)

1、项目管理(1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金寨县制定了《金寨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管养实施办法》《金寨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管养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县委督查办、民生办、交通局、教育局联合对县区部分建设类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落实了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属于基建项目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该县下达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金教财函[2020]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学校建设工程原材料质量达标,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责任。经查验,新建项目尚未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扣1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做到了应助尽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国家和省资助系统比对建档立卡幼儿进行资助,孤残、低保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幼儿经过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资助,确保了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8分。

2、资金管理(25.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管理实施和执行,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应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金寨县制定了《金寨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经查验资料,响山寺幼儿园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时,为了节约利用土地与响山寺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设计在同一栋建筑物,在资金支付上不能完全做到专款专用;另天堂寨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款未能按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已投入使用),扣1.5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我们查验了槐树湾乡响山寺中心幼儿园资金支付的相关资料,资金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合规。

园内资助均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足额发放。我们查验了燕子河中心幼儿园和天堂寨镇中心幼儿园园内资助的相关凭据,其资助支出占事业收入比例均达到或超出了3%的比例。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县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2月20日前,向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发展中央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工作总结及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表等。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5)财务监控有效:该县纪检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金寨县校园“四风”问题和义务教育民生工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但该项工作存在不足的地方:经查验资料,响山寺幼儿园与教师周转宿舍设计在同一栋建筑物,在资金支付上不能完全做到专款专用,且天堂寨中心幼儿装修款未能及时支付,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3分)

1、项目产出(33分)

(1)项目完成率:当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2020年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计划建设项目共5个,其中新建幼儿园1个,为槐树湾乡响山寺幼儿园,改扩建项目4个,分别为吴家店华润幼儿园、天堂寨中心幼儿园、金江实验幼儿园明发分园、梅山镇红村社区幼儿园。2020年度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完成,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该县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共4012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60.48万元。

幼儿教师培训完成2020年目标培训任务。根据目标计划要求,组织实施了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疫情期间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项目等国培省培项目培训,累计完成幼儿教师培训1080人次(目标培训任务105人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5分。

(2)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2020年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计划实施5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如期完工验收,序时进度符合规定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其他家庭困难户幼儿4012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60.48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完成,其中本县户籍通过财政惠农平台直接发放农户一卡通,外地户籍由教育分中心打卡到幼儿监管人账户。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8分。

(3)质量达标情况: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部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槐树湾乡响山寺幼儿园、梅山镇红村社区幼儿园,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和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全面完成2020年幼儿教师目标培训任务,结业率100%。检查现场抽查了幼儿教师袁航、袁霞、江雪梅、黄爽参训情况,均提供了“国培计划(2020)”参训项目的结业证书。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的5个项目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在红村社区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村民方吕秀、余晓红、齐晓、储召均、于志强;在响山寺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村民胡本霞、华红梅、詹治源、杨金金、龚本齐,受访群众均对该项民生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采访了受助学生吴亦凡、徐贵生、陈昌宇、胡春雨、易思诚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且对此表示了感谢。

我们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进行了电话访问,通过电话问询,参训老师江雪梅、黄爽、吴爱云、黄蕊、鸿燕均表示通过培训,自身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教育理念有了很大转变,并希望以后能增加些技能性培训,培训时间安排更合理些。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五、建议

1、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撰写可研报告。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关于对霍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40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霍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霍山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480.00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433.00万元,幼儿资助资金47万元。霍山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计划实施新建城西幼儿园,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由安徽霍山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湖北核工业勘察设计院勘察,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该项目于20211月完成了主体结构分工程质量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1175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368人次),发放资助资金47万元,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幼儿实施了资助全覆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76号)文件的培训实施要求,通过开展远程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省级培训派训、暑期中职骨干教师及幼教保育员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辅导、远程研修、校本培训、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332人次(年度目标任务105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我省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霍山县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霍山县)。

(四)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2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2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1

项目质量可控

9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2.5

财务监控有效

3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3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7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3.5

等级

优秀

2、霍山县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相关程序规范执行规范;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未分项设立绩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且存在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但分部验收合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幼儿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3.5分。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7分)

(1)建设项目立项: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霍山县城西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霍发改投资【2019】127号)下达了方案批复,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等,程序执行规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2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该县根据《霍山县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编制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霍山县教育局提供绩效目标表,但未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设立绩效目标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计下达支持霍山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480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433万元,幼儿资助资金47万元已到达霍山县教育局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霍山县2020年计划实施1个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2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3万元,县区财政配套资金2067万元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40.5分)

1、项目管理(1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六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六教秘[2017]3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关于印发霍山县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教【2020】22号)以及《关于印发霍山县教育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制度的通知》(霍教【2018】57号)的文件精神,霍山县教育局制定项目年度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办法,建立健全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根据《关于印发教育项目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霍教【2018】56号)县教育局项目办对全县学校建设工程进行现场督查,落实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以及未制定问题清单,扣2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程序执行较规范霍山县教育局制定了《霍山县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按规定依法实施,实行质量安全负责制、质量安全事故追究制和质量安全监理制,同时成立由监理单位、项目学校、项目办人员参加的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与进度。该项目于20211月完成了主体结构分工程质量验收。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确保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实现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9分

2、资金管理(27.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和制度规定支付,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经查,至2020年底已支付工程款480.00万元征地等费用100.00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款项。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序时进度拨付。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现场抽查城西幼儿园项目的资金支出相关的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幼儿园园内资助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幼儿园事业收入的3%,抽查两家幼儿园均符合相关标准,其中霍山县城东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03%,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56%。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应在当年2月20底前,向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扩大资源”类、“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及当年工作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投资计划表等该县教育局、财政部门于2020年2月27日向市教育局和财政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迟于2020年2月20日,扣0.5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5分

(5)财务监控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县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7月21至24日成立由局项目办和财务中心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2020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20年度新建幼儿园工程资金划拨、支付及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监控及时、有效。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0分)

1、项目产出(30分)

(1)项目完成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2020年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1个,为城西幼儿园,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于2021年1月验收扣2分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67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26.84万元对全县在园符合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实了全覆盖。

霍山县“国培计划2020”项目学前培训情况:通过开展远程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省级培训派训、暑期中职骨干教师及幼教保育员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辅导、远程研修、校本培训、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方法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园长)培训332人次(年度目标任务105人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3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2020年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为新建城西幼儿园,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8日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671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26.84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由县农村局进行打卡发放。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分。

(3)质量达标情况:该新建城西幼儿园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乡村教师培训结业率100%。现场抽查了相关培训教师的结业证书5人:郭小娟、何家婷、陈蕾、叶静及杨波,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结业率1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无超规模或缩减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该县当年计划实施一个新建项目即城西幼儿园,无超规模或缩减规模或超标准建设现象,满足当地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行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在城西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姜河海、万晓庆、李方云、胡玲、杨洋,受访群众均对该项惠民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资助幼儿李开梦、王欣冉、黄淑琳、江晗语、金焕霖五位幼儿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对此表示感谢。

我们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太阳乡中心幼儿园陈漫妇联幼儿园何玉红城东幼儿园金丹三尖铺幼儿园项敏下符桥镇中心幼儿园胡昌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参训老师均认为通过培训,教育理念有了较大转变。建议以后多组织类似培训、培训时间安排更合理些。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建议

1、按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的目标任务,分项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2、落实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制定具体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和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报告。

4、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序时进度,严格执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

关于对舒城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42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舒城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舒城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1033.3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933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00.3万元。舒城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计划实施7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其中新建幼儿园3所,分别为晓天镇平田苏平小学附属幼儿园重阳初中附属幼儿园、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4所,分别为城关镇第二幼儿园、城关镇上七里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查湾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南港镇西衖幼儿园。至202012月底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且验收合格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未能完成主体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2520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140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00.8万元,确保了应助尽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76号)文件的培训实施要求,该县通过开展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565人次(年度目标任务14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我省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舒城县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舒城县)。

(五)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1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8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2

财务监控有效

3

2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4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7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3

等级

优秀

2、舒城县新建改扩建项目相关程序执行规范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但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存在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缺少施工许可证的现象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且存在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但分部验收合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幼儿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3分。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7分)

(1)建设项目立项: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舒城县晓天镇平田苏平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0]144号)《关于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心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0]145号)《关于舒城县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0]146号)下达了方案批复但均缺少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执行不规范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该县根据《舒城县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舒城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1033.3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933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00.3万元均已到达舒城教育局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39分)

1、项目管理1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六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六教秘[2017]3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舒城县教育局制定了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办法,建立健全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县教育局项目办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进行了现场督查,落实了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程序执行较规范舒城县教育局制定了《舒城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分别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工作质量监管、资金拨付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经检查相关资料,新建改扩建项目均未见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现场查看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存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项目标识牌不规范现象不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扣1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应助尽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教育局与财政、民政、扶贫及残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局、扶贫局和残联提供的困难学生数据库比对,经过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确保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再向财政申报资金后,由农村局通过惠农直达系统打卡发放,每学期结束前学校进行受助情况大排查,确保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8分

2、资金管理2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和制度规定支付,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县教育局制定了《舒城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学前教育资金进行了专项管理,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工程款(如晓天镇平田苏平小学附属幼儿园至2020年底已竣工,但工程款未支付,施工合同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存在工程款支付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现场抽查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和城关镇第二幼儿园项目的资金支出相关的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幼儿园园内资助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幼儿园事业收入的3%,抽查两家幼儿园均符合相关标准,其中杭埠镇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01%,城关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3.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应在当年2月20底前,向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扩大资源”类、“幼儿资助”类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及当年工作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投资计划表等。该县仅提供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统计资料提供不完整,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5财务监控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检查的通知》舒教财[2020]29号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有效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存在工程款支付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1分)

1、项目产出31分)

1项目完成率: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2020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所,至202012月底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除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外)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且验收合格但项目现场检查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主体已完成,但未能完成主体验收,扣1分。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残及其他家庭困难等学前幼儿2520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140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00.8万元,实现了应助尽助。

舒城县“国培计划2020”项目学前培训情况:通过开展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对全区幼儿教师进行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565人次(年度目标任务14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4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该县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7个,其中查湾中心校附属幼儿园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开工日期为2020年8月3日且至2020年底未能完成主体验收,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残及其他家庭困难等学前幼儿2520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140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100.8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分

(3)质量达标情况: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部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20该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所,至202012月底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除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外)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项目现场检查,主体已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乡村教师培训结业率100%。现场抽查了相关培训教师的结业证书5人:吴照玉、彭传云、朱士菊、陈海飞及王福荣,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结业率1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该县7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在城关镇第二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叶云云、苏梦玲、徐晓艳、阙先聪及马玉娟;在干汊河镇第二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叶国忠、秦复才、姚志云、张晓东、李启文、龚天树、程晨,受访群众均对该项惠民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资助幼儿方圆圆、钱欣怡、李鑫磊、王睿、陈琸翔、陈琸宁六位幼儿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对此表示感谢。

我们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千人桥镇中心幼儿园袁静、干汊河镇中心幼儿园赵亚静、山七镇中心幼儿园韦苹、万佛湖镇中心幼儿园李珍、杭埠镇孙小芳)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参训老师均认为通过培训,对自身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教育理念有了根本转变。建议以后多组织类似培训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建议

1、规范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论证、撰写可研性研究报告等。

2、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规范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以及项目标识牌。

3、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报告,规范申报资料。

4、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5、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序时进度,严格执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

关于对金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36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金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了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金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总额2239.5万元(皖财教〔2019〕1379号、〔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136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03.5万元。金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计划实施18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7218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毛坦厂实验附属幼儿园、清水河小学附属幼儿园、人民路小学东校附属幼儿园、皋城小学附属幼儿园、光明路小学附属园;PPP项目:清水河中心幼儿园、金桥幼儿园、梅山北路幼儿园、皋城幼儿园、丰安幼儿园、城北新城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清水河畔幼儿园、双河镇中心幼儿园、马头镇中心幼儿园、郝家岗幼儿园、瑞梦花园幼儿园、紫御府幼儿园、和美幼儿园。2020年18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该区依据相关文件,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实施了资助全覆盖,共资助1364人 (目标任务1160人),发放资助资金136.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103.5万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 [2020]7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疫情期间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项目等国培省培项目培训,累计完成幼儿教师培训528人次(计划培训21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金安区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金安区)。

(六)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1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7.5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1

资金使用报告

3

3

财务监控有效

3

2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7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3.5

等级

优秀

2、金安区新建改扩建项目未能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改扩建项目存在程序缺少、执行不规范现象;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但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缺少施工许可证;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项目资金存在沉淀现象,园内资助采取人均减免保教费的方式,财务上未能实施有效监控。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且质量达标,建设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或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合格,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3.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7分)

(1)建设项目立项: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应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查看相关资料仅提供新建项目的相关资料。改扩建项目存在程序缺少、执行不规范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根据《金安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金安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2239.5万元(见皖财教〔2019〕1379号、〔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136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0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金安区2020年计划实施18个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7218万元,其中:幼儿园专项债券安排资金13000万元、市区财政资金安排12682万元、中央支持学前教育资金安排1536万元。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38.5分)

1、项目管理(13.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金安区项目办制定了《金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教民生[2020]1号和《金安区公办幼儿园建后管养工作实施方案》教项目[2020]63号文件,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金安区教育局项目办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进行了现场督查,制定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对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有效落实了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金安区制定了《金安区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教项目[2020]59号,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验收做了详细规定。经项目现场查看和查验相关资料,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不规范,部分新建项目缺少施工许可证,扣1.5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应助尽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国家和省资助系统比对建档立卡幼儿进行资助,孤残、低保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幼儿经过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资助,确保了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5分。

2、资金管理(2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管理实施和执行,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金安区制定了教计[2020]32号《金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所提供资料,经测算实际资金支付占投资额的49%(剔除3P项目),项目资金存在沉淀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我们查验了瑞梦花园幼儿园、和美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园内资助支出按照不低于事业收入3%的比例发放。在清水河畔幼儿园和木厂镇中心幼儿园的项目现场,经查看相关凭据,存在人均减免保教费或发放相应物品现象,未能有效实施幼儿资助工作,扣1分。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1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2月20日前,向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工作总结及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表等。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5)财务监控有效:金安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见《关于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资金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教计[2020]63号)。根据所提供资料,经测算实际资金支付占比投资额的49%(剔除3P项目),项目资金存在沉淀现象,未能有效实施财务监控。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2分)

1、项目产出(32分)

(1)项目完成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2020年金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18个,其中新建项目11所,改扩建项目7所,全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或主体结构完工验收。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该区依据相关文件,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实施了资助全覆盖,共资助1364人(目标任务1160人),发放资助资助资金136.1万元。

幼儿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 [2020]7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疫情期间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等国培省培项目培训,累计完成幼儿教师培训528人次(目标培训任务210人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5分。

(2)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2020年该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18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但项目的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如城北新城幼儿园开工日期不符合规定)扣1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该区依据相关文件,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实施了资助全覆盖,共资助了1364名幼儿,发放资助资金136.1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分。

(3)质量达标情况: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或主体质量验收合格。该区项目办、民生办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的督查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进行了重点督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双河镇中心幼儿园、和美幼儿园,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标,其中和美幼儿园已投入使用。

“国培计划2020”目标培训任务全面完成,结业率100%。检查现场抽查了幼儿教师周正转、韩玫、牛梅、张玉勤、李睿的参训情况,均提供了“国培计划(2020)”相关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的18个项目全部完成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在双河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村民王方运、卫磊、曾香、宣兴霞、袁月;在和美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该园学生马梓凌、王宗妍、马文俊、许玥、朱瑾瑶的家长们,受访群众均对次项民生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助幼儿洪而权、马峻阳、胡德余、刘大俊、邵东旭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资助款,对此民生工程表示了感谢。

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通过电话问询,参训老师吴然玲、杨爽、汪微、王立平、罗荣均顺利完成培训任务,表示通过培训,自身的教学能力有了很大提升,教育理念有了较大转变,并希望能再多安排一些观摩、交流、学习的机会。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五、建议

1、规范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撰写可研性研究报告等。

2、按照年初目标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度,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关于对裕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37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裕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了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裕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总额1460.3万元(皖财教〔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1275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85.3万元。裕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计划实施6个建设项目,其中:新建幼儿园2个,分别为将军路幼儿园、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4个,分别为春天嘉苑幼儿园、海亮江湾城幼儿园、五里桥幼儿园、梅苑(园)幼儿园。2020年底6个项目均完工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和家庭贫困学前幼儿6232人次(目标任务189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311.6万元,实现了应助尽助;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 [2020]7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远程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骨干教师培训及园长专项培训等工作,采取集中辅导、远程研修、校本培训、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幼儿教师开展培训,合计培训幼儿教师676人次(年度目标任务30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培训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裕安区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裕安区)。

(七)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2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7.5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3

财务监控有效

3

2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6.5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5

等级

优秀

2、裕安区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相关程序执行较规范;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但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均未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部以施工令代替;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且质量达标。建设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但因疫情影响,开工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8分)

(1)建设项目立项: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裕安区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韩摆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裕发改审批【2019】7号)、《关于裕安区梅苑新村等3所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裕发改审批【2019】8号)、《关于裕安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裕发改审批【2019】234号)下达了方案批复,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等,程序执行规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2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根据《裕安区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设立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与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裕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资金总额1460.3万元(皖财教〔2019〕1379号、〔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金1275万元,幼儿资助资金18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裕安区2020年计划实施6个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957.88万元,其中:中央支持学前教育资金安排712万元,区专项债券资金及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2245.88万元。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39.5分)

1、项目管理(13.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六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六教秘[2017]3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以及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的文件精神,裕安区制定了《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裕教[2020]144号)以及相应的《裕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及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的管养工作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区教育局把“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工作纳入了教育工作综合考核,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落实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程序执行较规范。裕安区制定了《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裕教[2020]144号)以及相应的《裕安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和具体的管养工作制度。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变更签证、资金使用等各环节按规定依法实施,接受区财政、审计、发改委、监察等各部门的监督;在工程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校方等责任主体实行绩效考核以及工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等多种措施,以保证项目质量可控。经查验相关项目资料,新建改扩建项目均未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部以施工令代替,扣1.5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国家和省信息系统比对建档立卡幼儿进行资助,孤残、低保户及其他家庭困难幼儿经过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资助,确保了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应助尽助。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5分。

2、资金管理(26分)

(1)财务公开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和制度规定支付,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经查验,至2020年12月末实际支付工程款1826.38万元,全部为国库集中支付。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如梅苑、将军路、五里桥幼儿园工程款支付均存在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我们查验了将军路幼儿园、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的资金支付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园内资助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足额发放。我们现场查看了裕安区金马幼儿园、平桥乡五里桥幼儿园园内资助相关凭据,资助资金支出占事业收入的比例均达到或超过了3%的比例。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裕安区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在2月20日前,向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了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扩大资源”类、“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及当年工作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投资计划表等。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5)财务监控有效: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裕安区教育局对项目资金进行了督查工作。经查验相关资料,该项工作存在不足,未能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监控,存在工程款支付滞后现象(如梅苑、将军路、五里桥、石板冲幼儿园工程款支付均存在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1.5分)

1、项目产出(31.5分)

(1)项目完成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全面完成。2020年,裕安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计划实施6个建设项目,其中新建幼儿园2个,分别为将军路幼儿园,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4个,分别为春天佳苑幼儿园、融信海亮江湾城幼儿园、五里桥幼儿园、梅苑(园)幼儿园。2020年底6个项目全部完工验收。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和申报、核对、公示等方式方法,裕安区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和家庭贫困学前幼儿6232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189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311.6万元,实现了应助尽助。

“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情况:如前所述,“国培计划2020”全年共完成各类幼儿教师(园长)培训676人次,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5分。

(2)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2020年该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共实施6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如期完工并验收。但经查验资料,项目的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如将军路幼儿园开工日期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5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及贫困家庭幼儿6232人次(目标任务1895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311.6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由农村局一卡通和区教体局农行代发户打卡发放。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6.5分。

(3)质量达标情况: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部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当年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我们实地查看了石板冲乡中心幼儿园、海亮江湾城幼儿园的项目现场,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其中海亮江湾城幼儿园已投入使用。

完成了“国培计划2020”培训目标任务:如前所述,该区2020年共完成各类幼儿教师(园长)培训676人次(目标培训任务是210人次)。经抽查幼师陈昌云、史寿艳、关林、胡晨晨参训情况,均提供了参训项目的结业证书,结业率1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的6个项目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均表示满意。其中:在海亮江湾城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电话采访了孙伊楠、吴昌乐、王妍诺、黄义萱、张静姝小朋友的家长们;在石板冲乡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汪涛、林先莲、许长福、李习敏、张友茹、吴启锋,受访学生家长和群众均对该项惠民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资助幼儿刘羽梦、黄义萱、吴付明、申皓辰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对此表示感谢。

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进行了电话访问,其中:我们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独山镇红太阳幼儿园许婷婷、苏埠星星幼儿园杨云、丁集镇中心幼儿园王志明、石婆店康宁幼儿园丁梓旋、徐集镇七彩路幼儿园鲍丙秀老师们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参训老师均认为通过培训,教育理念有了很大转变。建议以后再多些可操作性强的技能性培训、培训时间安排更合理些。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五、建议

1、基建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2、按照年初目标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度,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

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关于对叶集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

工程绩效考评报告

   财立达审字[2021]039

 

六安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叶集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考评。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0]20号)、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以及分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查阅了与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财务相关资料,并查看了项目现场,电话或现场采访受益群众。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叶集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507.00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468.00万元,幼儿资助资金39万元。叶集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为新建改扩建计划实施2个建设项目,其中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总投资800.00万元,主体至2020年12月31日未完成验收;改三元镇中心幼儿园,主要内容为北门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0万元,已完工验收。2020年全年资助在园建档立卡、孤残、低保户幼儿949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572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7.96万元,本着应助尽助原则,对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幼儿实施了资助全覆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76号)文件的培训实施要求,通过开展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培训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园长等培训项目,合计培训幼儿教师69人次(年度目标任务35人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不断扩大我省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绩效评价对象:叶集区20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所有县区(包括叶集区)。

(八)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目标导向、加强监控的原则,采取查验资料、抽查现场、受益人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等级标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等级划分为四档: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制度落实

3

项目质量可控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专款专用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财务监控有效

3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质量达标情况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综合绩效

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六安市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考评项目要求。

2、组织实施: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各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沟通,查阅相关业务及财务资料,并抽取项目点进行现场查验、走访。

3、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向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进行专业判断解读,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汇总材料进行绩效评分,出具审计报告。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本次绩效考评设置的评分标准及考评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14分)

项目立项(8分)

建设项目立项

2

2

项目预算规范性

3

3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

3

3

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

6

6

过程(43分)

项目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

3

3

管理制度落实

3

3

项目质量可控

9

9

资金管理(28分)

财务公开制度

6

6

专款专用

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12

12

资金使用报告

3

2

财务监控有效

3

2

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项目完成率

15

13

项目完成及时性

8

7

质量达标情况

10

10

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社会效益

4

4

服务对象满意度

6

6

综合绩效

100

94

等级

优秀

2、叶集区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和申报审批程序执行范;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上制定了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暂行办法,制度健全;落实了项目“三查三单”制度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确保了应助尽助。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存在工程款拨付滞后现象财务未能实施有效监控。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且存在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但分部验收合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幼儿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通过对受助家庭、参训幼师及项目实施地附近群众的走访,均对此项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较高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次考评综合得分94分。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总分14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8分

(1)建设项目立项: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叶发改审批[2019]59号)《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叶发改审批[2019]66号)下达了方案批复项目内容含桥店中心幼儿园项目,程序规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2分

(2)项目预算的规范性:根据《叶集区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分项做好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相应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年初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培训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一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2020年中央累计下达支持叶集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总额507.00万元(皖财教[2019]1379[2020]847号),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468.00万元,幼儿资助资金39万元已到达叶集区教育局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二)过程(总分43分,评价得分40分)

1、项目管理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六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六教秘[2017]3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管养暂行办法》的通知(叶教科[2018]166号)、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教育系统项目管理制度》等六个文件的通知(叶教[2019]21号以及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的通知(叶教[2020]22号)的文件精神,叶集区教育局制定项目年度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办法,建立健全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2)管理制度落实: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印发《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三查三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叶教科[2016]15号),落实了项目督查“三查三单”制度实施方案,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3分

(3)项目质量可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基建项目程序执行较规范。该县下达了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教育系统项目管理制度》等六个文件的通知(叶教[2019]21号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了教育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叶集区新建项目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同时成立了工程项目监管领导三人小组,落实了责任人制度,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与进度等工作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由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确保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同时经与区扶贫局、民政局及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系统等数据比对,做到了资助对象无遗漏,实现了应助尽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9分

2、资金管理25分)

(1)财务公开制度:相关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和制度规定支付,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园内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各项目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幼儿园在园内全程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等信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2)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未发现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等现象,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工程款(如桥店中心幼儿园第一、二笔工程款存在一次性支付现象),存在工程款支付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现场抽查桥店中心幼儿园和三元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的资金支出相关的资料,资金使用合规,符合相关程序。

幼儿园园内资助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幼儿园事业收入的3%,抽查两家幼儿园均符合相关标准,其中叶集区三元实验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4.27%,叶集明强幼儿园资助比例达到4.33%。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2分

(4)资金使用报告:该区教育、财政部门按要求在2020年2月20日前向市教育和财政部门报送当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 “扩大资源”类、“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及当年资金申报计划、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统计表等。该区教育、财政部门仅提供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计划统计表,资料提供不完整,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2分

(5)财务监控有效:区教育行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全区民生工程综合督查的通知》精神,对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2020年建设类项目开工情况、补助补偿类和培训类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资金监管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有效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存在工程款支付滞后现象,扣1分,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2分

(三)产出(总分33分,评价得分30分

1、项目产出(30分

(1)项目完成率: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实施计划未能全面完成。2020年叶集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2个,分别为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和改扩建三元镇中心幼儿园北门改造项目,其中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项目主体至2020年12月31日未成验收改扩建三元镇中心幼儿园北门改造项目已完工且验收扣2分

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残及其他家庭困难等学前幼儿949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572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37.96万元,实现了应助尽助。

叶集区“国培计划2020”项目培训情况:通过开展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培训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园长等培训项目,合计培训幼儿教师69人次(年度目标任务35人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13分。                           

(2)项目完成的及时性:部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未能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2020年叶集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共2个,分别为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和改扩建三元镇中心幼儿园北门改造项目,其中新建桥店中心幼儿园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序时进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年资助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残及其他家庭困难等学前幼儿949人次(当年该区目标任务572人次),共发放资助资金37.96万元,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7分

3)质量达标情况:下达了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教育系统项目管理制度》等六个文件的通知(叶教[2019]21号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了教育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叶集区新建项目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同时成立了工程项目监管领导三人小组,落实了责任人制度,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与进度等工作。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桥店中心幼儿园、三元镇中心幼儿园,其中桥店中心幼儿园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部验收三元镇中心幼儿园北门改造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乡村教师培训结业率100%。区教育局通过开展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培训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园长等培训项目,相关培训教师均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10分。

(四)效果(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无超规模或缩减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的2个项目实施后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办园条件得到改善,满足了当地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在桥店中心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黄玉英、黄应喜、朱西宝、朱九民、龚庆周;在三元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现场,我们走访了附近居民苏和平、王德秀、阚家琼、张士玉、方宝霞,受访群众均对该项惠民工程表示满意和赞许。

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我们电话问询了受资助幼儿陈荀昊、陈继洋、傅艺博、彭灵淦、徐恩帅、朱炘然六位幼儿的监护人,均表示收到了资助款,对此表示感谢。

我们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参训乡村幼儿教师(园长)三元镇中心幼儿园汪国翠、未来之星幼儿园李德莉、南海嘉苑幼儿园张敏琪、金名幼儿园徐莹莹、孙岗中心幼儿园曹玲琳)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参训老师均对培训的课程安排、考核方法表示满意,均表示通过培训,对自身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教育理念有了很大转变。建议以后多组织类似培训。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6分。

、建议

1、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

2、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报告,规范申报资料。

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财务监控有效。

4、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序时进度,严格执行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