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示的通知
民生办【2020】9号
市直民生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区民生办: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公信力,增强民生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省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民生办[2014]16号)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实行33项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2020年33项民生工程。
二、公示内容:按照分类别、广覆盖、保隐私的原则进行项目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一)基础信息:包括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投入、配套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建设类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含开工时间和计划完工时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含单位名称和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个人受益类项目:分为补助类、参保类和培训类三类。补助类分为公示到项的补助类和公示到人的补助类。公示到项的补助类公示补助申请审批流程、受益人数、补助补偿标准等,公示到人的补助类增加公示受益对象相关信息;参保类项目公示参保对象基本信息、缴费金额、补偿金额等;培训类项目公示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基本信息等。
三、公示主体:市县区民生办及民生工程项目牵头单位作为民生工程信息公示主体,在市县区民生工程专题网、单位网站设立“民生工程项目公示”专栏,公示本级、本单位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内容。县区牵头实施单位暂无网站的,由实施单位提供公示信息,在县区政府网站或县区民生工程专题网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建设类项目应在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上网公示;公示到人的补助类项目应在补助对象张榜公示1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受益对象信息上网公示;公示到项的补助类项目应在全年任务完成后15个有效工作内将任务完成信息上网公示;培训类项目应在培训任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信息上网公示。各县区各单位应对公示项目信息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在公示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在信息变更后15日内及时更新公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工作要求:实行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民生工程项目公示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于7月20日前在本县区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到位。市民生办将同步公示到市民生工程专题网上。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记入7月份专项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