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6-05-18 16:25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曹蜀皖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市级责任
单位
市级目标
任务
市级推进措施
1 一、促进就业(2项) 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 市人社局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基础,以点带面推进“三公里”就业圈赋能扩面,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7个左右。支持技工院校招收 “两后生” 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 对符合条件的2027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及时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及时足额发放。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建设规范化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全省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运行工作指引》要求,科学规划选址、统一视觉标识、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日常管理、摸排就业信息、开展精准匹配、落实就业政策,推进站点建设和规范运行。加强对县区督促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指导各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面向“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加强培训跟踪问效。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中级技工班800元/人、高级技工班1000元/人、预备技师班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2 一、促进就业(2项)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 市残联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036人次 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及培训进度实施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规范培训流程、强化过程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助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3 二、社会保障(2项)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 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7个,农村幸福院93个,提升一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种类和规模,科学布点规划,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面。探索“家门口”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助餐、助洁、居家上门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村民富余房屋,同时推动存量的村级养老服务站按照农村幸福院标准进行规范和提升。摸清需求、分层分类、多元筹资,促进长效运营
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在省级财政适当奖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县级财政支出资金,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敬老院运营管理,争取在民政重点工作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 二、社会保障(2项)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市民政局 推进不少于2 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结合六安实际,县区先期投入资金建设,建设完成后省级财政通过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落实《六安市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求,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在有条件的县区推广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等模式,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积极推行生态安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明确生态安葬模式和奖补标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加强规范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有条件县区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5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
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督促各县区指导乡镇(街道)整合村(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主动发现队伍,采取“线上预警+线下走访”相结合方式,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做到摸准实情、查实需求,建立完善台账,精准救助
根据省厅提标工作要求,动态调整2026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严格落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6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 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92人次,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33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通过社区、街道、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个梯度进行帮扶救助,发放帮扶救助金。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7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 市残联 为14762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为1354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为970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为3704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12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8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市退役军人局 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200人 落实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县级“季联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干部开展常态化走访。依托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动态摸排更新困难退役军人及军烈属情况,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对象主动发现、及时介入,同步做好实质性帮扶与心理疏导
以“情暖老兵”“爱心送进光荣门”等活动为抓手,联合教育、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在用足普惠政策基础上,提供精准援助。严格按照困难帮扶标准,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
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同时,用足用好“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困难帮扶资金。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通过捐赠、服务等方式加入关爱行列。强化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协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化帮扶体系
9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2万人次 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主动资助。指导各地各校资助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在中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印发资助政策指南、开通热线电话、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的宣传
指导各校统筹安排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分担资金,及时拨付资助资金。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主动资助。在招生、新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宣传栏、班会课、资助政策宣讲等方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10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市残联 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700人 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技能培训、心理支持等综合性托养服务,满足其个性化、多层次需求,促进社会融入与能力提升
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在省级资金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规范实施项目,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11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 市残联 为233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采取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残联补贴的方式,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省级以上财政给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切实提高改造实效
12 四、教育惠民(3项)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市教体局 对502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717套 指导各县区活用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资金,开展体育场馆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调度
督促各县区统筹经费,对光环境未达标的502间中小学教室实施光环境改造
将落实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列为市级2026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上午和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等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做好教室光环境改造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指导各县区加大午休躺睡等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午休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完成午休躺睡装备配备目标任务,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午休环境
13 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 市教体局 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70% 指导各县区通过用满用足、挖潜扩容、中职转化等方式加大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供给
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稳妥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普通高中录取率目标,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细化到各招生单元和具体学校,稳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14 四、教育惠民(3项)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紧扣国家及省政策部署,统筹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全面落实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实现应免尽免 免除全市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收取保育教育费低于免除水平的,据实执行
督促指导各县区密切关注本地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等情况,科学统计本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各县区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由省级制定,具体标准的核定参考各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及中央核定的安徽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督促指导各县区细化免保育教育费工作落实举措,可以参照市特一类、市一类及历年县区分类评估结果,按照幼儿园等级分类明确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民办幼儿园享受与当地同类型公办相应的补助水平。多渠道宣传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并公开监督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保障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惠民举措平稳实施
15 五、卫生健康(2项) 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 市卫健委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25600人次宫颈癌、390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25600人次宫颈癌、39000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87000人次宫颈癌和390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38600人次宫颈癌省级任务)由所在县财政承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及诊断工作。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16 实施 “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 市卫健委 配合省部署安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开发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探索采用医学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升级完善“智医助理”功能
17 六、环境保护(2项)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动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运用卫星遥感、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手段,持续开展动态排查,将新发现黑臭水体纳入问题整改清单,实现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以管促治、以用促治”,推动农村闲置水体合理适度利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水体的治理和管护
18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 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建立动态清单台账,并按月调度
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处理设施,在餐饮集中区推广集约化“绿岛”模式,对未设置独立烟道以及对周边群众影响严重的,引导其退出或搬迁。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优化垃圾清运的频次和方式,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及时排查道路扬尘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强化港口码头等重点单位抑尘措施落实,加强国省道等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和保洁
19 七、交通出行(2项) 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 市交通局 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17公里 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17公里
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执行的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专项资金支付,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指导各县区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20 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 市公安局 力争全年垫付金额超过800万元,惠及超过190个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 强化宣传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准确无误
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垫付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难点问题
强化宣传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准确无误
21 八、文体服务(3项) 完善便民文化设施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开展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年建成不少于33个公共文化空间 按照“布局科学、规模适当、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依托“15分钟阅读圈”,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组织全市公共文化空间定期举办好书推荐、音乐赏析、戏曲表演、书画品鉴、非遗体验等艺术分享,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文化需求,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000余场,年服务群众6万人次
根据省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组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参与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争取省级评定一、二、三级文化空间的奖补资金。支持各县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22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 市文旅局 全市每个行政村演出不少于1场 由各县(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一场“送戏进万村”惠民演出,专项资金4400元
各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鼓励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乡镇、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23 八、文体服务(3项)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市教体局 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建设口袋体育公园6 指导各县区体育部门选择适合配建体育设施的口袋公园,建设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健身场地,配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指导各县区在属地口袋体育公园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24 九、城乡建设(4项)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1个,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 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分解到县区、落实到项目。加强调度,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县区开展现场督导调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充分征求民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改造效果和群众满意度
加强改造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快速响应,渗漏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25 九、城乡建设(4项)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市水利局 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提升及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人口 48.26万 强化目标管理,根据省厅下达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区落实到位
强化建设调度,实行台账管理,落实统计、分析、通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质量管理,开展市级督查,督促各县区就省级飞检及市级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6 推动全省工会驿站提质增效 市总工会 预计完善提升49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 科学规划、动态优化工会驿站站点布局。结合地区实际,巩固完善政策宣传、歇脚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等基础服务。在条件允许的站点增设优惠就餐、电动车充换电等延伸服务。依托驿站常态化开展“四季送”、普法宣传、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工会公益服务
推动全市驿站落实《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县区互查、工会干部包保、意见收集反馈、驿站管理员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结合“四送”活动常态化组织工会干部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不断提升工会驿站质效
加强工会驿站品牌宣传。通过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片、短视频征集、开展驿站活动等形式,广泛传播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怀,宣传驿站功能、服务对象与成效,讲好驿站故事。及时在“职工之家APP”及高德、百度地图更新驿站位置与服务信息,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驿站服务影响力与满意度
27 九、城乡建设(4项) 深化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 推进邮快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累计建设重点示范县运营中心不少于2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不少于4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保持全覆盖 统筹全市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扩容、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深化合作,共建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着力提升邮快合作业务规模,切实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坚持“政府支持、邮政主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联合运营机制,实现农村“客货邮”同网共配、统筹规划。建成交邮联运线路45条,复用县乡村站点350个
服务全市高端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有序布局建设重点农产品产销地冷链仓储设施,依托邮政线上线下渠道拓宽销售网络,助力本地优质农产品对接全国大市场
28 十、公共安全(3项) “惠民菜篮子”行动 市发改委 推进43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推动“惠民菜篮子”商超与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产销对接,通过直采降低流通环节成本,助力“惠民菜篮子”持续有效运行
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9 实施 “食安名坊” 培育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 培育6家“食安名坊” 全面梳理我市食品小作坊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3月底前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推动规范提升
组织县区局开展初审申报工作,市局组织检查员和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将推荐名单、备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并统一向省局推荐
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向省局通报
将“食安名坊”摄像头全量接入安徽省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
30 十、公共安全(3项) 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 + 明厨亮灶” 市市场监管局 推动全市1234家学校食堂及4家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 摸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数量、已有摄像头数量、存储情况等底数,以及市、县级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已建平台相关情况
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推动前期以“平台对平台”方式与省级平台对接的学校食堂逐步过渡为以“点对平台”方式接入省级平台,从而减少平台建设和维护资金
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制定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巡查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平台推送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闭环管理
逐步扩大监控点位覆盖范围。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加装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