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医院: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皖价服〔2016〕10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你院(含东院区、梅山南路门诊、健康管理中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停车服务免费范围
1.门诊病人凭当日有效就医凭证 (门诊就诊卡、门诊病历药品处方或缴费票据)免费;体检人员凭体检单据、预约号、停车券等免费(具体方式由医院在便民的前提下明确并公示);经营性出租汽车30分钟(含)以内、其他车辆1小时 (含)以内免费。
2.住院病人(陪护人员)、慢性病患者凭相关凭证(如床头卡或交费票据,慢性病患者相关证明等)到医院指定机构办理免费停车卡,凭卡免费(具体管理办法由医院制定)。
3.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工程抢险车、公务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4.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免费。
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机动车(C类证照车辆):1小时(出租车30分钟)—5小时(含)5元/辆.次,5小时以上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大型机动车(A类、B类证照车辆):1小时—5小时(含)7元/辆.次,5小时以上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根据《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护量增效若干政策》相关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用给予优惠,1小时(当日首次2小时)—5小时(含)4元/辆.次,5小时以上每延长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相关要求
1.请你单位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并按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车辆分类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办法和 12315 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停车场管理。收费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场管理办法,引导车辆有序停车。
3.提高服务质量。收费单位要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停车服务质量。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