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民政局关于六安市中医院康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发改价格〔2024〕175号
六安市卫健委、六安市中医院:
《关于核定六安市中医院养老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六卫老龄秘〔2024〕1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5〕40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市中医院康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床位费:普通三人间900元/月.人,普通双人间1200元/月.人,普通单人间2000元/月.人;套间(单人间)3000元/月.人,套间(双人间)1600元/月.人。2.护理费:能力完好型老人500元/月.人;能力轻度、中度受损型老人1500元/月.人;能力重度受损、完全丧失型老人3500元/月.人。
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原则上按月收取。
二、市中医院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自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提供养老服务前要与老人或其代理人签定书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确保老人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三、市中医院应落实公示制度,主动公示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同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涉及市区特殊困难老人的服务和保障,应继续执行我市对特殊困难老人减免保障等相关政策,履行政府在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期满后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2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