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关于下达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资金和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相关市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市开发区经贸(发改)局:
根据《六安市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资金和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相关市级补助资金计划(政策奖补年度为2022年度)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下达、项目实施等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
二、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奖补资金,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补助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要按要求尽快将补助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
三、涉及县(区)级奖补部分,要尽快给予配套落实。
附件:1.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资金计划
2.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相关政策市级资金计划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相关政策资金计划.xls
附件2.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相关政策资金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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