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5-05-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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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细类)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1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30%(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1次

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六安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六政办〔2021〕13号

 

2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30%(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1次

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3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粮食收购企业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10%(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1次

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4

企业“两个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粮食收购企业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10%(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

1次

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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