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A07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5-08-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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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A07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黄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出《推广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明确支持具有稳定收益来源,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目录等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并对REITs项目申报要求进行明确:

一、REITs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包括申报收费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增量配电网、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类基础设施项目;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以及停车场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类、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5G、通信铁塔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项目;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消费基础设施及养老基础设施项目等。

2.项目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不存在经济或法律纠纷,项目投资管理手续齐备(包括项目审批、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用地依法合规,近3年未出现安全、质量及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3.项目运营收益良好。项目底层资产完整,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项目现金流投资回报良好,且近3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

4.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养老设施项目不低于8亿元),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具有扩募能力,控股或持有的各类资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首次发行资产规模的2倍。

二、下步工作计划

REITs支持的范围和申报要求来看,项目重点支持现金流较好的基础设施项目,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10亿元。经初步摸排,市、县(区)平台公司暂无符合申报发行REITs的项目。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支持地方平台公司及相关企业聚焦交通、能源、旅游及养老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加强项目培育和引导,鼓励达到条件的项目发行REITs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产实现良性循环。

感谢您对六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后期您有好的 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发改委基础科

联系电话:0564-3379841

  

 

20257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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