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财务科发布时间:2019-08-2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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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9.00

27.3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3.00

21.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

5.5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5.5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4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 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增加8.9万元,增加44%,超预算的原因是本单位承担着市政府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产生大量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2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3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及招商引资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8年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8%,下降的原因是压减公车费用支出。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节能监察、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8年末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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