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市级粮食应急网点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4-2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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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委,市级粮食应急网点、粮油价格监测点:

为加强市级粮食应急网点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现制定《市级粮食应急网点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请各县区及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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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粮食应急网点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六安市市级粮食储备和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本办法主要对市级粮食应急网点和国家、省、市三级粮油价格监测点两部分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二、考核项目。市级粮食应急网点专项资金考核项目包括应急管理、应急能力、业务管理、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五项内容。三级粮油价格监测点专项资金考核项目包括粮油价格周报、价格监测月度分析、价格监测队伍建设、价格监测工作建议四项内容。相关评分细则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考核结果。两项考核基础分为60分。每年下半年组织对市级粮食应急网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评分不足60分的企业为不合格,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同类型应急企业,进行择点替换。粮油价格监测点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不足60分的国家级和省级测报单位为不合格,我们建议上级部门调换站点;市级粮油价格监测点专项资金考核不足60分的站点,也要重新择点替换。同时,从明年起,每年年底,对三级粮油价格监测点,设立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奖优惩劣。

 

附表一:市级粮食应急网点绩效考核项目标准.xlsx
    附表二:粮油价格监测点绩效考核评分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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