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3年培训暨普法责任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4-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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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培训和普法内容

类别

法律法规规章

培训宣传对象

培训宣传时间

责任科室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规等。

全体干部、社会公众

全年

本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企业

4月

环资科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企业

4月、每季度

能源科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企业

4月、10月、11月

涉粮科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企业

8月

审批科

《政府投资条例》

全体干部

5月

投资科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全体干部

6月

法规科

《安徽省价格条例》

全体干部、社会公众

7月

价格管理科

《网络安全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体干部、社会公众

4月、9月

办公室

《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全体干部、社会公众

10月

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

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培训和普法项目、主题活动

1.组织不少于2次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2.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新就职人员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

3.组织“节能宣传周”“信用记录关爱日”“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4.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居系列宣传活动;

5.组织能源领域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6.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重点内容;

7.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少于2期。

培训和普法方式

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培训班、讲座、宣传片、宣传册、横幅、体验日等多元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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