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市能源消费“三控”工作约谈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1-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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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消费“三控”工作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三项目标控制工作。为加强能源“三控”工作过程管控,积极应对节能工作形势,及时有效传导节能压力,督促县区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能源消费“三控”目标任务,市节能办制定出台了《六安市能源消费“三控”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办法共十条,包括约谈情形、约谈实施、约谈形式、约谈准备、约谈通知、约谈要求、约谈程序、约谈情况落实等内容。其中:约谈情形分为五种:(一)未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强度以及煤炭消费减量年度目标任务的。(二)所在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连续3个月(较2015年同期,下同)增长或单月增幅较大的。(三)市属重点企业煤炭消费连续3个月增长的。(四)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五)市能源消费“三控”工作协调组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约谈形式分为两种:采取函告或告诫谈话形式。告诫谈话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形式进行。约谈程序包括四个环节:(一)提出约谈事由。(二)通报被约谈人所管辖的区域、行业或单位的问题。(三)被约谈人就约谈通报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四)提出整改建议和工作要求。约谈情况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给予区域用能项目限报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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