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淡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5-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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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相关要求,鉴于《六安市发改委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3〕237号)执行时限即将到期,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自2023年6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恢复至3.93元/立方米。

二、同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量价挂钩阶梯气价。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50万)部分,销售价格3.93元/立方米;50万立方米至100万(含1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89元/立方米;100万立方米至300万(含3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8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至500万(含500万)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3.7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以上的部分销售价格3.73元/立方米。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要求在销售场所公示价格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23年5月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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