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全省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油气〔2023〕21号)和《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6日
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能源局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紧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和市72条举措落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面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紧盯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重要环节、 重点管段,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市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是管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 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要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346-2017)《安徽省能源局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等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体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管道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道保护管理人员;要发挥好专家作用,根据需要聘请管道保护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紧盯管道保护重点领域发力切实消除安全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中常发、易发问题,细致全面组织自查。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重点自查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管道保护资金投入情况、管道保护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管道保护工作宣传情况、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油气长输管道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面,重点自查管道巡线情况、管道标志桩牌设置、修复或者更新情况、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压力容器、仪表等法定检测情况、管道内检测开展情况;管道运行风险管控方面,重点自查管道占压、间距不足隐患、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一区一案”制定等工作开展情况、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穿跨越河流管段管理情况、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工作开展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管道应急能力建设方面,重点自查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和更新情况、与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联系机制建立情况。
2.强化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増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自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园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发改委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推广施行“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
(二)建立健全动态化管理机制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排查梳理本地区油气长输管道领域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2),并根据治理销号情况,及时更新。县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形成后应同时报送市发改委和县区安委办汇总。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将提级督办。
需两个以上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相互协调、共同负责治理的,报市发改委或上级安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市发改委或上级安委办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协调、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2.进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根据要求定期向市发改委和同级安委办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分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总台账(见附件3),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更新。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定期限治理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商有关部门后,由市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挂牌督办。
3.定期通报巩固整治效果。市发改委将在每季度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总结会上进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并将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三)优化提升排查整治效能
1.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六安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形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六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匿名举报,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加强联合行动推动监管精准有效。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电焊等动火作业隐患排查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3.加强追责问责推动整治切实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存在认不清、抓不实、管不严情形的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报、问责处理力度,确保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各油气管道企业 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 2023年5月30日前)。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企业自查(2023年8月底前)。管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隐患所在地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六安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 2023年11月底前)。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聚焦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发改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调度掌握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附件3个表格,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每月30日前填报截止本月的数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油气管道企业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市发改委,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附件:1.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3.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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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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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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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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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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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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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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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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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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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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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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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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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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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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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严格 精准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县区(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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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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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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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 一案双罚”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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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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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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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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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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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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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约谈通报有关县(市、区)及部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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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发改委对各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0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部门执法检查相关情况只统计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各县区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2
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隐患名称 |
所在位置 |
隐患简况 |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
整改措施 |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
协调督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核销 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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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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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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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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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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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隐患上报单位 |
隐患名称 |
隐患简况 |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
交办单位 |
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 时间 |
销号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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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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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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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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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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