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办法
六发改价监〔2015〕51号
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3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7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落脚点,以产销对接、直采直销、保障市场供应为核心,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有机结合、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有机统一、维护经营者利益与保障居民需求有机协调,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为幸福六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六安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直销区)达30家,积极探索向县区延伸。不断完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平价商店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六安城区主要社区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网络。拓宽农超对接领域,建立较为完善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直采直销的运营和管理体系。
三、准入条件
1.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或销售区域。其中:大型超市内设立的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超市便民店内设立的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平价商店经营的农副产品符合《平价农副产品目录》规定,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
4.履行稳价责任。销售的蔬菜、水果类价格原则上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5.悬挂市发改委(物价局)制发的平价商店门牌标识、所售商品必须配备标价签或价目表。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农委、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金来源及补助
2015年市财政安排平价商店专项资金2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专项用于支持平价商店、平价商店直销区以及农副产品基地建设。
五、资质审核、经营协议和经营行为
1.资质审核。由市场各类经营主体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准入条件,自愿申报。由平价商店办公室负责审核。
2.签订协议。对审核通过的经营主体,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主要包括平价商店的权利、义务和双方违约责任。
3.规范经营。市发改委(物价局)与市场经营主体签约后,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监管,按照协议内容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平价商店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所售的农副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和平价销售的相关规定。
六、规范管理
1.门牌标识。平价商店门面标牌样式和内容由市发改委(物价局)监制,在销售区城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
2.明码标价。标价签、价目表符合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3.价格对比。平价商店(含专区、专柜、直销区)需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价格对比表,将所销售商品价格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对比,方便群众购买。
4.群众评议。引入群众评议机制。通过六安价格信息网站、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询和收集广大市民对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平价商店建设的得与失,好与坏、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让广大市民评判。
七、加强监督
1.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农委、商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物价局),具体负责平价商店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2.部门职责。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平价商店建设的规划布局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平价商店的准入、退出和考核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市农委负责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及质量安全,协调生产基地到平价商店的货源组织。市财政局负责平价商店“以奖代补”资金的兑现工作。
3.规范管理。平价商店统一使用市发改委(物价局)颁发的门牌标识,打造品牌效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价格自律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列入目录管理品种的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对比,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市场价格预期,确保稳价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重点对平价商店惠民价格落实情况、经营品种、销售数量、质量等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平价商店“价平、质优、惠民、诚信”,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细化考核。开展对平价商店建设考核,细化考核和奖惩办法,建立对平价商店扶持、补贴和运营的配套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5.加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平价商店建设的重要意义。公布平价商店地址、经营品种和价格信息,加强典型宣传,专题宣传、成果宣传,积极争取群众支持,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使平价商店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六安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农业委员会
六安市商务局
2015年3月18日